通告规定,经营性公墓是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 、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购买墓穴时,丧主应与主办单位签订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不得将已购墓穴自行转让或买卖。其中,墓穴管理费交费期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日前至少180天,通知户主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重庆心理咨询通告还倡导了骨灰撒海的方式,自2010年10月1日起本市对常住户籍死亡居民骨灰撒海的丧属免收费用。正常情况下,本市每年组织两次海葬 ,分别是清明节和农历十月一期间,报名数量多时 ,视情增加次数。免费办理程序为:丧属在办理报名参加撒海活动时 ,持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簿或者能体现死者系本市户籍的其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 ,到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办理免费事宜。 10月24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公墓管理和骨灰免费撒海有关信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布了本市12处经营性公墓的名单,其中李沧区的九峰陵东陵公墓尚不具备销售条件 。同时通告还提出,岛城每年将于清明节和农历十月一期间举行两次海葬 ,丧属可按相关程序免费办理。
相对于重庆公墓 重庆陵园 綦江陵园 綦江公墓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指由村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不得对外经营销售。在公益性公墓购买墓地,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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